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有效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司法赔偿案件,应当对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赔偿请求人主张的损害事实是否存在,以及该职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事项一并予以审查。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6年10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