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第二条有效特邀调解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当事人平等自愿;(二)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三)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四)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五)调解过程和调解协议内容不公开,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6年7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