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九条已修改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当事人分别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且不能协商一致的,由原审人民法院受理。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5年2月4日第三百七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百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