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四十条已修改第二审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可以自行宣判,也可以委托原审人民法院或者当事人所在地人民法院代行宣判。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5年2月4日第三百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百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