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二条已修改因股东名册记载、请求变更公司登记、股东知情权、公司决议、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减资、公司增资等纠纷提起的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确定管辖。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5年2月4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