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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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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二十八条

已修改

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或者第二审程序审理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审限。审限自再审立案的次日起算。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5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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