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一条已修改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5年2月4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