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二条有效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执行。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4年11月6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