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二十二条有效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4年6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