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十三条有效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能够当庭宣判的应当当庭宣判;不能当庭宣判的,可以择期宣判。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4年6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