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国家依法对核以及核两用物项出口进行严格管制,实行许可制度。

核以及核两用物项出口,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