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子能法/第五章 安全监督管理第四十三条有效国家对核材料实行严格管制,建立和运行国家核材料衡算与控制系统。持有、使用、生产、储存、运输和处置核材料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核材料许可证。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5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