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第八章 附则第六十二条有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应当遵守本法。对涉及外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驻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人员及其家属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国务院外交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应对工作。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