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东北抗联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第三章 东北抗联文化遗存的保护与利用第二十三条有效鼓励支持相关部门建立东北抗联文化教育基地或干部培训基地,开发东北抗联文化旅游景区、线路和产品。在东北抗联文化遗址建立教育基地或参观游览场所的,应当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配套服务设施,不得破坏遗址的历史风貌。地方法规 · 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