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饶平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省清洁生产推行规划和有关行业专项清洁生产推行规划,按照减少重点污染物排放的要求,确定黄冈河流域清洁生产重点项目,制定推行清洁生产的实施规划并组织落实。

地方法规 · 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