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普及队伍建设,支持依法设立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志愿者组织,建立哲学社会科学普及人才库,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普及人才的培养、使用。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