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高州水库管理机构负责对其管理范围内的水库水质进行日常巡查管理。

高州水库管理机构负责清理库床淤积物,打捞和处置垃圾、水浮莲、蓝藻等漂浮物,防止污染水质。

高州水库管理机构负责编制生态养鱼规划和实施有利于净化水质的鱼苗标粗投放计划,保障水质。

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