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皇岗山芙蓉山莲花山保护条例第九条有效鼓励、支持和引导单位和个人通过投资、捐赠、提供志愿服务、种植纪念树、营造纪念林等方式参与“三山”保护活动。公众在“三山”保护范围内游览、观赏、休憩等活动应当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遵守“三山”保护的制度规定,爱护环境和公共设施。地方法规 ·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