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皇岗山芙蓉山莲花山保护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区内皇岗山(含鸡公山)、芙蓉山、莲花山(含稔菇山)以及田心工区(以下简称“三山”)的保护、规划、利用和管理,以及在“三山”游览、休闲、科学考察和进行文化教育等活动。“三山”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三山”保护规划确定。“三山”的四至边界线应当设置界标或者其他边界标识。地方法规 ·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