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禁止在西枝江流域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和饲料添加剂,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

地方法规 · 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