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西枝江水系健康评估基本指标体系,定期对西枝江干流、主要支流及大中型水库等重要水体组织开展健康评估,制订保护、整治、修复、管理的目标和对策。

地方法规 · 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