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五章 执法保障第三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与城市发展速度和规模相适应,按照规定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配置执法执勤用车以及调查取证设施、通讯设施等装备。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