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已修改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燃气设施的义务,发现燃气设施损坏、漏气或者燃气引起的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时,应当及时通知燃气经营者或者报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应急管理等部门。

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