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有效对在残疾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不依法核发残疾人证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予以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0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