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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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二章 康复

第十九条

有效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体系,支持辅助器具产品研发和产业发展。

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应当组织开展辅助器具的适配评估、供应、配发、维修、改造和信息咨询等服务。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0日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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