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