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运输机场内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运输机场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运输机场内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