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三条有效运输机场内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运输机场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运输机场内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