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第六章 设施保护与安全管理第四十五条有效天然气经营企业应当对责任范围内的天然气设施进行定期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等,确保安全运行。天然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设置天然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确保天然气设施的安全运行。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