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天然气价格的制定或者调整应当由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价格管理法律法规执行。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天然气管理部门实施天然气价格改革,合理确定天然气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促进天然气行业健康发展。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