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第四章 经营管理与服务规范第二十八条有效天然气经营企业不能正常经营、影响天然气用户用气的,天然气管理部门应当采取调配供气量、临时指定经营企业、临时接管等应对措施,保障天然气用户正常用气。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