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第三章 天然气特许经营第二十三条有效天然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应当与特许经营协议期限一致。因特许经营期限届满重新选择特许经营企业的,在同等条件下,原特许经营企业优先获得特许经营权。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