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实施的统计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对统计活动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