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五十八条已废止地方性法规授权市人民政府制定实施性规定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地方性法规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制定公布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12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