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已废止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法制委员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意见,也可以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

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