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五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的程序第三十九条已废止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法制委员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意见,也可以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12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