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三章 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和法规案的提出第十五条已废止由市人民政府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应参与调查论证,提出建议和意见。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12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