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地方法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7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