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由社区物业服务站进行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含单体楼房)物业服务收费由政府物价部门进行监管,该项收费按月或季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向居民收取,专项用于为老旧住宅小区居民提供公共区域管理服务。低保户或低保边缘户的物业服务费减半收取。社区物业服务站管理服务包括保洁、保绿、保序、保修。

社区物业服务站根据服务区域、服务项目、工作量等实际情况,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优先选聘服务区域的低保人员、下岗职工、公益性岗位人员并签订劳务合同。对聘用的物业服务人员应当进行上岗前培训,提高物业服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地方法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