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废弃食用菌包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四条已修改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废弃食用菌包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建立废弃食用菌包污染环境防治目标责任制。地方法规 · 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