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使用管理第二十七条已废止住宅装饰装修监督管理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和实施期限;(二)允许施工的时间;(三)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四)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设施的安装要求;(五)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六)违约责任;(七)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