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河道防护管理条例第六条已修改在河道防护管理范围内的园林、休闲、体育、游乐等设施建设,纳入河道整治规划。允许单位或个人按照规划要求投资开发,有偿利用堤防、护堤地、护岸地及水面。地方法规 ·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5年6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