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第六条有效本条例由市性别平等促进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机构编制事项由市机构编制部门另行确定。市教育、民政、人力资源保障、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指定专门机构或者建立议事协调机制促进性别平等,研究并组织开展本部门、本系统促进性别平等的具体工作。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