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已废止

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项目审计监督职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审计机关履行项目审计监督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由本级人民政府予以安排,列入财政预算。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