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已废止有虚报投资完成、虚列建设成本、隐匿结余资金行为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有关责任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会计制度予以改正。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