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已废止因勘察、设计单位的过错而造成项目重大预算失控和投资损失的,审计机关应当报告政府并责成建设单位或者项目法人依法追究勘察、设计单位的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应当建议有关部门降低其资质等级或者依法吊销其资质证书。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