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已废止

被审计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不按照审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由审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追究责任。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