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三条已废止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承办审计业务的审计人员应当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