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二条有效在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建设和管理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