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第二章 工作职责第十一条有效公共图书馆应当组织开展全民阅读相关促进活动,履行下列职责:(一)利用各种形式倡导、推广阅读;(二)开展阅读能力辅导,举办或者参与阅读推广培训;(三)设置未成年人阅览室或者阅读区域,提供适合未成年人的阅读资源及服务;(四)在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内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开展全民阅读活动;(五)推荐优秀读物。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26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