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六十条有效本条例所称城中村,是指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全部或者大部分耕地被征收征用,仍然实行村民自治和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村庄。地方法规 · 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