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第四章 产业发展促进第三十三条有效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措施,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投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预留用地空间,安排一定的用地指标,保障现代农业和新产业、新业态用地。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